华商报 23-08-1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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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戴头盔无证骑无牌摩托闯红灯身亡#【男子未戴头盔骑无牌摩托无证驾驶闯红灯 撞上正常行驶皮卡身亡 皮卡司机被划分3分责任 面临20多万赔偿】 8月15日,河南洛阳偃师市货车司机董先生称,6月24号早上4点56分,他驾车行驶到事发路段,由南向北走到红绿灯路口正常绿灯通行,对方由西向东行驶,没有戴头盔闯红灯直接骑摩托撞上他的车,120急救车到时人已经不行了。董先生介绍,死者张某53岁,洛阳洛龙区人,“他当天骑摩托是去到煤矿上班,他是煤矿工人,摩托车是他的代步工具。且有检测报告证实,死者张某当天并无饮酒。#男子闯红灯撞车身亡交警认定责任七三开#

8月10日,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车主张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到事发路口时,与董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死亡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张某驾驶的摩托未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入户,未依法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董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疏于观察,未减速慢行,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今年7月,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市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聘请有关人员依据监控录像画面参照点(线),对双方机动车行驶速度进行司法鉴定,认定货车行驶速度约为每小时40公里,摩托行驶速度约为每小时50公里。此外,经司法鉴定,董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经鉴定,董某货车制动性能符合相关规定。

董先生称:“事故认定给我划的是三分责任,他的是七分责任,保险公司根据城镇居民收入算了80多万,直接减去交强险18万,如果按照‘三七’责任划分,60多万乘以30%,下一步我就将面临20多万的赔偿。”“我一直以为这个事情,我掏个三五千的安葬费就可以了,结果事故认定书出来是这样。”董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交警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董先生告诉记者,“8月14日上午,我向洛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复议申请(书面复核),说一个月内会有结果。”

交警回应案件进展:
“我们案件都是正常认定正常调查”

8月15日,记者联系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事故责任认定情况,一位具体负责事故认定的交警告诉记者,“一些案件上的东西我不方便给你说太多,我们案件都是正常认定,正常调查。目前这个案件他(董先生)已经复核了,现在是在复核的阶段。”记者询问驾驶摩托的张某有无超速,这位交警未正面回应。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王喆楠http://t.cn/A60eD39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