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录像被毁法院判赔5000精神损失费# 法院:婚礼视频是特定纪念物品】近日,湖南衡阳。石鼓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婚礼录像被毁的案件。刘某、钟某联系某影视工作室进行婚礼摄像等服务,共计4000元。1个月后被告知因电脑故障,婚礼影像丢失无法恢复。双方对赔偿金额产生争议,遂诉至法院。刘某、钟某请求判决工作室赔礼道歉、退还服务费4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影视工作室经营者当庭向二人赔礼道歉,但认为不应当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退还摄像费4000元。婚礼视频具有难以再现的特殊性,系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酌定被告赔偿两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中国网看点 #衡阳[地点]# http://t.cn/A60eRoc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