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替某些“正义”人士把心里的小嘀咕说出来吧:
你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神采飞扬,哪有一点“受害者”的惨样?我这找不到“助人”的快感呀!
你只顾在外头光鲜,忘了家里的维权,那我们还怎么用你的名义卖惨?不卖惨又怎能有存在感?
明明有发声渠道,却不诉苦,不叫屈,不痛哭流涕,不撒泼打滚……你是忘了维权了吗?你还能有点身为“受害者”的自觉吗?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是你,只顾着眼前的苟且,不想再追求正义。作为正义人士,我必须离开,否则对不起“正义”俩字!但你别忘了,有朝一日你维权成功,是因为我们这些人曾经为你呼吁过“正义”,否则你就是“忘恩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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