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 23-08-28 14:05
微博认证: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栏目

【#深圳9月1日起不再全部禁止摆摊# ,#在深圳可以随意摆摊设点吗#?最新“七问七答”来了[话筒]】备受关注的新版《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于备受关注的“市容秩序”行为,给出七大重点提示。具体如下:

[星星]一、在深圳可以随意摆摊设点吗?
答:不可以。《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星星]二、在哪些地方可以摆摊设点?
答:只能在街道办事处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原则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

[星星]三、违规摆摊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违反《条例》规定在街道办事处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乱摆卖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堆放、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星星]四、在深圳商场、门店可以随意外摆吗?
答:不可以。《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

[星星]五、违规外摆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违反《条例》规定外摆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星星]六、在深圳可以随意晾晒衣物吗?
答:不可以。《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的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服以及其他物品。”按照该条款要求,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其周边晾晒衣物,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星星]七、在深圳可以随意张贴吗?
答:不可以。《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除政府重大庆典、活动外,禁止在树木、地面、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涂写、刻画。”按照该条款要求,擅自张贴、张挂、涂写、刻画,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清理,按照每张张贴或者每处张挂、涂写、刻画处二百元罚款。

据介绍,目前深圳各级部门正在加紧相关区域的划定。大家有什么看法或者提议呢?我们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