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正则
23-08-29 07:10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超话主持人(垂直领域点亮计划超话) 微博剪辑视频博主

//@学然后继续学:[吃瓜]//@来去之间:司法规定是删除,俺也觉得应该是私密,但是俺觉得没用,得听法务的…/@可来问:投诉侵权为什么平台要删除涉事内容?强制设为“仅自己可见”不就行了?万一作者没留备份,还可以复制再创作。是不是平台从没觉得“限制内容可见性”也是需要慎重决策的操作?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