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州节度使 23-08-3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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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辅唐(1902~1952年),本名魏元贵,字辅唐,宁强县青木川镇魏家坝人。民国十五年(1926年),24岁的魏辅唐成为青木川团总瞿文章属下三位民团队长之一,次年又在瞿文章死后升任团总,因多次受县府征调剿匪而逐渐壮大势力。

成为青木川的土皇帝之后,魏辅唐三兄弟兼并了两百多亩田地和大片山林,用以种植鸦片换购枪支弹药和本地所缺商品,获取了大量财富,还强占或征发民力修建了多处房产。

为了垄断当地的商业贸易,魏氏兄弟开办了辅友社百货店、手工制革厂、唐世盛绸布店、同济堂中药铺;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威望,魏辅唐还征调农民兴修水利,修建桥梁和道路,兴办地方文化教育,组建戏班,创办私立辅仁中学,还专费送乡里贫困孩子出去念书。

从客观上来说,魏辅唐对青木川长达二十多年的统治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了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改良了社会风气。但同时他也修建了烟馆、荣盛魁青楼等供上层娱乐享受的地方,足以说明他的境界仍未摆脱统治阶级的思想旧窠。

1949年秋,魏辅唐将其原有武装扩编为“宁西人民自卫总队”,自任总队长,被国民党当局授予上校军衔。当时,国共两党在陕南川北的战斗到了关键时刻,魏辅唐在选择投靠哪一方上犹豫不决,最终在辅仁中学校长刘甲三和共产党员黎民觉的策反下,魏辅唐决定投向共产党,答应了四项要求:

一是不听信国民党的反动宣传,不上山入川(指逃进深山或到四川为匪);二是不接受国民党任何军队的拉拢、收买和利用;三是解放军来了不做任何抵抗,一切听从解放军的命令;四是保境安民,维护好地方治安。

1949年12月,宁强县城解放。1950年1月,魏辅唐带领警卫队随同黎民觉来到宁强县城,同县长、公安局长和驻地部队负责人等会面商谈,随后接受整编,交出了武器和军事装备。

1952年4月,宁强县人民法院以“反革命恶霸杀人罪”判处魏辅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本人全部财产。27日,魏辅唐及其大哥魏元臣被枪决于他亲手创办的辅仁中学操场。

1986年4月,中共陕西省委将原国民党宁西人民自卫总队定为投诚部队。1987年5月,宁强县人民法院对魏辅唐一案重新审理,撤销了35年前的刑事判决,宣布对魏辅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http://t.cn/z8ymD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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