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23-08-31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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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申请信息公开被要求交12万处理费#【福建一拆迁户申请拆迁信息公开,当地政府:需交12万“信息处理费”】据大风新闻:近日,网友曝料称“拆迁户向莆田涵江区政府申请各家各户征迁赔偿情况,却被回复需缴纳12万余元信息公开费”。8月30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当事人陈女士,她认为,自己申请信息公开被设障,如今计划交钱却“无门”,“有关部门告诉我,交钱的汇款账号要再走信息公开程序。”随后,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涵江区政府办公室获悉,费用是依据国家法规收取,当事人认为过高可去镇政府查阅,或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网友曝料信息显示,政府拆迁办本应主动公开各家各户征迁赔偿情况,但拆迁户经过申请公开,福建莆田涵江区政府答复称可以公开,但是要收取121980元的信息公开处理费,即便以电子数据形式公开也要求收取121980元。对此,该网友认为,有关部门将本应公开的信息,让群众走信息公开申请的程序,有故意设置障碍、难为群众的嫌疑。

为什么申请公开“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需要收费呢?8月30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涵江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依据条例,针对“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的信息公开收取费用,“告知书写的很清楚,也明确按照国家相关条例计算了信息处理费,具体可以看一下《告知书》。”

相关的拆迁信息不应该主动公示吗?该工作人员表示,是向征收范围内的征迁对象公开,不向全社会公开。记者询问,既然向征迁对象群体公开了相关信息,为什么还有人要申请信息公开呢?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认为该费用太高,也有别的途径,让他去查阅相关信息,“我们是收到了一个人的相关申请,也建议其去萩芦镇政府查阅相关信息,如果其不服,也可以提请行政复议、诉讼。”关于其他信息,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值班室,具体需联系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办公室。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得知“申请拆迁信息公开的拆迁户被收取12万余元的信息公开费”后,回复称,“不可能,这肯定是哪里弄错了,我们这边没有相关的依据。”记者表示,网友曝料附上了盖公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对方随即提供了相关科室电话,表示需要联系该部门了解。记者注意到,该电话就是最初记者致电的,工作人员自称系区政府办值班室的电话。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再次致电区政府办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会协调专人回复。截至发稿,无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