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房猝死情人因怕曝光延误抢救#,家属起诉索赔】近日,江西。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外情引起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老王与小丽系情人关系。2022年11月10日,老王和小丽约好晚上为小丽庆生。当天上午,老王在某宾馆入住,后出去吃午饭并饮酒。回到宾馆后,老王约小丽到该宾馆,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此后,两人在床上聊天,老王突发疾病。小丽因害怕两人关系被人得知,遂到宾馆前台求助。宾馆老板拨打了120,小丽在宾馆人员要求下也两次拨打了120。老王经抢救无效死亡。
老王的家属将小丽及某宾馆告上法庭,要求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30%的赔偿责任。小丽及某宾馆均认为自身尽到了相关义务,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小丽明知老王患有高血压并饮酒的情况下仍与之发生性关系,与老王的死亡结果虽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但系实际发病的诱因之一。小丽作为老王发病时的唯一在场人,在发现老王出现异样时,未加以注意,在发现情况严重时,未立即拨打120,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综合分析,酌定被告小丽承担15%的赔偿责任。被告某宾馆,已经尽到了及时、必要、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对老王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http://t.cn/A6OG0n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