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交警 23-09-0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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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曝光台# 《叶县交警曝光学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8月1日08时31分,刘某颖(未成年)驾驶捷马牌电动三轮车搭乘李某荣,行驶至隆鑫大道交叉路口处时,与由南向北行驶宋某涛驾驶的豫DU***K号本田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李某荣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中,刘某颖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主要责任。
叶县公安交警提示:
  为了保障学生安全,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河南交警 @平顶山交警 http://t.cn/A6Otqg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