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被打上“劣迹艺人”标签,还有跨行业抵制呢,明显违背劳动法,却视若无睹[吃瓜]//@李天时: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对于“劣迹艺人”的标准、部门认定,以及“复出”,都应该体现法治精神//@庄无邪:#稳中向好#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