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问@凤城市公安局 :
当时参与整个暴力事件的一共有三波人,一 是导演助理杨兆华(导演张汉杰外甥),二是现场制片姚远,三是摄影师张中民及两个灯光组成员。
他们的分工是:
1.杨兆华先主动上来挑衅
2.姚远负责销毁证据。杨兆华刚开始动手我的助理刘蕾掏出手机正要报警,姚远就一把抢过手机,狠狠摔在地上,手机四分五裂。这么做最重要的目的是防止拍摄,留下证据,因为报警他们是不怕的。
3.摄影张中民控制刘蕾。他伙同两名灯光组成员,紧紧抓住刘蕾不让其上前,并用一个军大衣蒙住刘蕾,然后三个大男人并排坐在她身上,让其动弹不得。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解释一下摄影师张中民,从1995年起张中民就跟着张汉杰混剧组了,最早是场记,然后是导演助理,2000年转为摄影助理,此后几乎包揽了张汉杰所有戏的摄影,有据可查的张中民在张汉杰剧组工作的戏共24部(见下图,篇幅有限只能发这么多)。有说他是导演张汉杰的侄子,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就想问@凤城市公安局 :杨兆华、姚远、张中民三方如此目的明确的分工,默契的配合,如果不是提前商量好了,难道是五个人同时产生心灵感应了?
(以上内容均有受害当事人的口供笔录)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