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为脱罪可以去到几尽?2019年11月18日理大暴动期间,大批黑衣人为声援理大暴徒,发起所谓的「围魏救赵」行动,并於油尖旺区一带与警方发生冲突,当晚有213人於一带被捕,共分拆17案审理。其中15名案发时年仅14至24岁的被告被控暴动罪,除了一名被告早前认罪,其馀14名被告否认控罪受审,暂委法官刘绮云今(9月9日)於区域法院裁定14人罪成,众被告还柙至9月26日求情,并於10月4日判刑,期间索取教导所教告及背景报告。
其中被告孔君濠案中传召前女友何倩婷作证,她供称当时想与被告分手,当日她与另一名男子在旺角约会,及後打算到弥敦道附近酒店「开房」,因担心被告发现,故透过手机程式定位得知被告身处樱桃街附近,怀疑被告当日跟踪她。
刘官质疑何倩婷当时受到情欲牵动准备「开房」,反映她「感性大过理性」,但却能理性地分析自己被人跟踪,认为不合常理。而何倩婷在分手前後从未表示知道被告曾经跟踪她,看不到任何理由辩方为何懂得联络她作证,认为证人说法不可信,故拒绝接纳其证供。
刘官在判词中指,不论有否听到警方警告,案发时身处暴动范围的人必然知道现场正在发生暴动,任何无辜途人必定会尽快离开,警方推进後不可能有人进入暴动现场,被误会为暴动者。刘官续指,他们留守现场从而支持及鼓励其他示威者,助长了他们的气焰,等同有意参与暴动,考虑到众被告被截停时的衣着装备,唯一合理且不可抗拒的推论是他们蓄意留守暴动现场,故裁定各人暴动罪名成立。
14名被告分别为18岁女生陈建尧丶19岁李乐庸(又名李俙潼)丶19岁邓烨明丶19岁林紫晴丶25岁孔君濠丶23岁桂隽豪丶25岁黎俊文丶22岁刘达森丶26岁李德辉丶21岁魏健丶23岁谭乐轩丶25岁谭文骏丶28岁谭伯全和24岁田浩辉。
他们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谭乐轩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19岁男被告李文彬早前已认罪。
期待法庭依法判刑,让违法者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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