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交警
23-09-10 06:31 微博认证:襄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车顶私自加装强光射灯,失德又违法!】9月9日晚,人民广场警务平台在长征路开展夏季治安巡查宣防第三次集中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的车顶灯光刺眼,给对向行车带来极大安全隐患,遂将其拦停进行检查。查明该车车顶安装有两个强光射灯,系驾驶员李某私自加装。
据李某称,因为车辆大灯的远光灯坏了,为图方便,他没有去修理,而是找人要了一些电线,自己在车顶加装了两个强光射灯用以照明。
民警对其私自改变车辆外观、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失德又违法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责令其立即改正,当场拆除加装的射灯,同时处以罚款200元。@平安襄阳 @湖北日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中国警方在线 @平安湖北 @湖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