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杂志 23-09-1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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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不是每一次“豪横”驾驶都能平安无事】#一线微观# 近日,四川南充南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在南充市南部县嘉陵路某红绿灯口,其他车主都在等候信号灯时,一辆车牌号为川RY***1的出租车却无视交规“豪横”通行!
接到举报后,@南部县交警大队 迅速对这名网友的举报信息予以核实,并联系到了该出租车驾驶人杨某,了解得知,事发时驾驶员杨某在红绿灯口随意掉头的原因是为了省事图方便。随后,民警对杨某存在“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杨某处以罚款100元处罚。
交警提醒: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一定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共建文明和谐交通环境。http://t.cn/A6OJlDq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