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四金法考
23-09-12 17:18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法考#客观题刑法蒙题技巧,转需!

1.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的区分:

先用学过的知识判断这句话对不对,如果是对的,那就是扩大解释。如果这句话和你学过的不一致,那就是类推解释。

比如拐卖妇女、儿童罪,我们学过妇女指年满14周岁以上的女性,儿童的年龄为14周岁以下,如果将此罪对象解释为15周岁的男性,那肯定就是类推解释。

2.刑法解释中,如果某个相同的词在不同的法条中含义一致,大概率是错误的,因为这种题的考点一般都是刑法的相对性,因此要选择一词多义。

3.为了单位的利益才能被评价为单位犯罪,如果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单位和单位的多数人都得不到好处,就是个人犯罪,其他都是干扰选项(当然前提是这个罪名单位能够构成,因为单位犯罪具有法定性,像贷款诈骗罪就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4.在不作为犯罪的案例中,如果对象是一个小孩子,行为人一般都有作为义务。

5.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的判断技巧(能解决多数情形):如果行为人想害的那个人没在案发现场出现,此时一般不选打击错误,因为没有打偏的可能性,属于对象错误。但如果想害的人出现了,一般选打击错误。

6.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可以站在网友的角度,用网友的朴素的正义观念来进行判断会比较容易答对。如果用前一方法还是判断不出来,一般来说构成正当防卫的概率会大些,因为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非常有限,法考要对司法实践中的错误做法进行批判,就会尽可能激活该条款的适用。

7.法条竞合犯和想象竞合的区分:法条竞合的情形不多,大家也基本都学过,一般看两个罪名的名字就能判断出来法条竞合。但如果你有点纠结到底是法条竞合还是想象竞合时,就选想象竞合,基本都是对的。

8.没见过的罪名一般都是错的,来凑热闹的,判断不出来的情况下,常考的和没见过的,选常考的。有当年新增、修订的,选新增、修订的。

9.盗窃和侵占的区分,如果实在拿捏不准,一般选盗窃。

10.盗窃和诈骗的区分主要是看有没有处分,如果实在拿捏不准,一般考的都是没有处分的,不成立诈骗,成立盗窃。

11.在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中间进行纠结时,尤其是结合支付宝、微信支付进行考察,判断不出来选盗窃罪。

12.注意看题目的形容词,出题人如果用了“狠狠地”、“多次”、“用力”来表达这个人太坏了,下手太重了,基本都是成立犯罪的,而且很有可能是重罪。

反过来,如果题干使用“不得已”这类词语形容他,表明这个人的行为是情有可原、值得同情的,那么这个人一般存在阻却事由,是无罪或轻罪。

13.拿不准是否成立共犯时,选择成立共犯,因为法考采取的部分犯罪共同说在共犯的认定条件上宽于传统刑法理论。

14.“共谋”“明知”“事先”这些词出现,一般成立共同犯罪,不会成立事后犯罪,如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伪证罪等,因为作为共同犯罪人,做这些事后犯罪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15.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一定要危害到公共安全。如破坏汽车的行为,一定要危害到公共安全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否则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16.如果需要判断行为人触犯数个罪名时是否成立牵连犯,如果拿不准,那就选不是牵连犯,因为刑法学界的趋势是尽量限缩牵连犯的成立。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