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章lawyer
23-09-13 10:00 微博认证: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海南、广东的两起爆粗口事件传得沸沸扬扬,刚才看到@王誓华律师 的微博突然想起来上周衡水案庭前会议时的一段小插曲

在我和李耀辉律师提出出庭公诉人出庭资格问题后,公诉人提交了调用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告知函”,时间是起诉前两天。

我们要求出示原始的“决定”,不肯,后由于我们把这一点作为了检察院提交的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证据的质证理由,控方第二天主动又出示了衡水市检出具的原始“调用决定”

拿到决定一看,发现调用是衡水市检向几家单位做出的,调用多名检察官组成衡水案专案组,代表办案单位办理案件到结束为止

我对此提出的质疑是,决定做出之时,办案单位应当是明确、固定且唯一的,由于侦查机关是衡水市公安局,那么调用检察官的办案单位就是衡水市检察院,这些被调用人员就应当代表衡水市检办理案件。

后来案件指定管辖到枣强县检察院,就应当重新出具调用决定函,而不能仍然使用原来的调用决定,不应当出现“人随案走”的异常现象,也不可能允许出现一个漂浮在空中的“专案组”,办案单位是谁,他们就是谁的人

就如同薛定谔的猫一样,你不打开盒子就永远不知道的猫里面是怎么样的,但怎么可能会有这样不需要特定调用函就可以哪里需要哪里搬的“专案组”……

这时不怎么发言的第一公诉人董检突然插话,语气十分严厉,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刘律师你刚才说什么,你再重复一遍?”

我一下没理解哪句话触及到了她的敏感点,反问哪句话?

董说:你刚才说公诉人是什么猫来着?

我瞬间理解了董的意思,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并说,薛定谔的猫是西方的一个典故,意思是盒子打开前不知道猫是死的还是活的,并无贬义,董检下来可以请教下你们专案组年轻的学历比较高的检察官这是什么意思

法官连忙出来打圆场,说刘律师继续发表意见,不要过多纠缠…

薛定谔的猫事件也就这样结束了

这要是我当时用了什么不恰当的比喻,董检会怎么做呢,恐怕不会像海南中院的处理方式吧 http://t.cn/EiS1Z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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