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的鸭子什么味道?”上海,一男子偶遇一只白白胖胖的鸭子,正在路边闲逛,竟将其顺回家拔毛红烧!哪知道,警察却很快找上门来,才得知那竟是一只价值上万的宠物柯尔鸭,男子最后竟赔偿失主8000元!
(来源:极目新闻)
时钟指向了晚上十点,一位名叫小鲁的居民骑着电动自行车穿梭在这宁静的街头。他本以为这个夜晚将如往常一样平淡无奇,然而,命运却为他准备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
正当小鲁骑行而过时,他的眼角瞥见路边一道白影,像是一团柔软的白云在月光下闪烁。
他急刹车停下,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鸭子!那只鸭子白白胖胖的,宛如一颗洁白的明珠,闲逛在路边,毫无拘束,仿佛世界都属于它。
“那只鸭子特别白,还很胖。”小鲁心头一动,停下车,不禁上前观察。他在路边驻足良久,发现并没有人在附近,也没有人主张这只可爱的鸭子。
于是,一种香气弥漫的诱惑涌上心头,他开始设想着一道美味的红烧鸭。小鲁的脑海中浮现出红烧鸭的画面,热气腾腾,香味四溢。
他嘴角微微上扬,一直在思考着如何为这只鸭子增添一丝色香味俱佳的命运。
但在这个念头产生的同时,内心也涌现出一抹犹豫。这只鸭子虽然孤零零地在路边,但也许它有它自己的故事,或许也曾有温馨的家,亲切的主人。小鲁陷入了艰难的抉择。
犹豫再三,小鲁感受到了内心的冲突,不过,最终食指大动战胜了理智!他悄悄地将鸭子捉住,放进了电动车的篮子里。
小鲁小心翼翼地骑回家,迫不及待地宰杀和拔毛,随后开始下厨,准备用这只鸭子做一顿丰盛的大餐。
他还不知道,他将为此付出代价!虽然这个鸭子看上去十分特别,但吃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
还没等小鲁吃完,警察找上门来,他们告诉小鲁一个惊人的消息,他顺走并红烧的鸭子,不是普通的鸭子,而是只价格高达万元的宠物“柯尔鸭”!这瞬间惊得小鲁目瞪口呆!
原来,这只可爱的“柯尔鸭”平日里它就是一家店铺的招牌明星,总是它的可爱外貌吸引着顾客,店家对它可是疼爱有加。
店主把小鸭子小心翼翼地洗了一个凉水澡,然后放它在店铺门口,等它自己的羽毛慢慢晾干。
此时,店内迎来了一群突然而至的客人,他们的到来让店家忙得不可开交,店家连忙走进店内去招呼这突如其来的客人。
然而,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小鸭子似乎变得有些调皮。它原本应该老老实实地在店门口等候,但或许是被突如其来的熙熙攘攘吸引,小鸭子一时失守,不再守在店门口,它慢悠悠地走向了路边。
店家在店里忙了好一阵,等他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回到店门口时,愣住了。小鸭子不见了!
他四处张望,喊着小鸭子的名字,但没有任何回应。他心头的担忧逐渐升温,担心这只可爱的鸭子可能遇到了什么危险。
多次查找呼唤后,仍没有鸭子的踪迹,店家报警之后,再一查监控,才发现是小鲁顺走了鸭子!令店家崩溃的是,得警察赶到时,他珍贵的“招财鸭”已经进了别人肚子里!
那么,整起事件我们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1、小鲁顺走路边的柯尔鸭行为该如何认定?
如果说这只宠物鸭是在店铺的周围活动,而且作为日常店家的萌宠招徕生意之用,那么它放在路边被小鲁顺走,小鲁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根据《刑法》规定,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罚金。
这只柯尔鸭的价值接近万元,那么小鲁可能会因此构成盗窃罪。
如果说这只宠物鸭确实离店较远,走失在路上,那么小鲁的行为算是捡到一件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如果不能还给失主的,就需要上交公安机关,而现在被小鲁红烧,则是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那么,小鲁的行为到底该负怎样的责任呢?
上面我们分析说,如果盗窃数额较大(3000元-30000元),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拘留、管制甚至判刑3年以下,而这只柯尔鸭价值高达一万,是否意味着小鲁会被拘留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这里就要注意主观故意和主客观一致,也就是说,小鲁的行为不是主观故意的,因为他根本了解那只柯尔鸭是一只昂贵的宠物鸭,他只当成了肉鸭来对待,不然他也不可能将其红烧。
按照“主客观一致”原则,小鲁的行为应当会得到适当的减轻处罚。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小鲁赔偿店家8000元并向其赔礼道歉。有网友就想问,8000元的鸭子到底是什么味道?#优质博文上热搜开放计划#
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