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家暴妻子法院发出保护令#![并不简单]】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家暴案案情,王女士(化名)与刘先生(化名)是夫妻,一次激烈争吵中,王女士被刘先生打伤,南山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然而刘先生两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强行进入原共同住所,并有锯断门锁、凌晨大吵大闹等恶劣行为,王女士家人报警寻求保护,并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执行法官耐心引导下,刘先生主动以悔过书的形式向王女士真诚道歉。
王女士收到悔过书后,恐惧和忧虑有所缓解,表示谅解刘先生违反禁令的行为,同意其回到共同住所居住,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理。南山法院依法对刘先生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决定。刘先生服从该决定,并已缴纳全部罚款。
法官提醒,面对家暴,不能妥协,不要沉默,请立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受到侵害时应第一时间远离事发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所在单位、当地居委会、妇联等单位求助,可保留出警记录、伤情鉴定书等证据,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寻求法律保护。(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