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史密斯(女警出身的犯罪模式专家)在《致命爱人》里有一个观点,大概意思就是,两性暴力里,男人那些看似“冲动”的行为,其实多数都是充分预谋后的结果,他会观察什么样的女人更好骚扰,什么样的女人更好欺负,什么样的女人会忍气吞声,什么样的女人可能会害怕反抗。
虽然他的判断未必准确,但他施加暴力的对象常常都是经过他个人筛选的。
具体在情感关系里,就是一步步的试探,用小事来推测女方是不是易于被控制,选择出能实现他目的的对象。
具体在“随机”的暴力行径里,就是根据他自身的经验来决定他要对谁下手。
所谓的“一时冲动”,往往都不是真的“一时冲动”,只是外界习惯性相信他是“突然失去了理智”,或者一定是出于一个让他“丢了面子”的理由,毕竟他是男人,是“更擅长情绪控制”的男人。对这一点心知肚明的男人,也会找各种借口来掩盖自己的行为,比如“喝多了”,比如“没忍住”,比如“她不给我面子”。
就好像之前那个实例,“醉酒”的男人要骚扰过路的女性,走过去一看是位女警,立马就“酒醒了”。那如果他面对的不是女警呢?他究竟是真的“喝醉了”,还是思考过后决定侵害一个弱势对象,答案很清楚。
简·史密斯对此的看法是,不要去探究“男人为什么这么做”,只需要看到“他伤害了别人”这个事实,他为什么这么做不重要,他总有一个理由,而一旦开始关注他行为的理由,很容易就把问题变成“她不该这么做”。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反对“受害者有罪论”,受害者不是因为做了什么而受害,是因为加害者想伤害她她才受害。如果得出的结论仅仅只是“她不该去这里不该去那里”、“她的穿着不对”、“她不应该这样拒绝他”,那就是对暴力的纵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