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方物语
23-09-18 12:32 微博认证:科学科普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一般来说由地级市政府(人民防空指挥部)决定试鸣时间。

没有任何全国性法律法规规定警报试鸣的日期,很多城市定在918,也有相当一部分城市选择国防教育日(每年9月第三个星期六),或其它对于当地有纪念意义的日期(比如济南是5月3日,“五三惨案”纪念日),遇重大活动大概会改期或取消。2012年,青岛市为避免与18大冲突,将试鸣日从青岛沦陷日11月14日推迟至国家公祭日12月13日;2022年受疫情防控影响,干脆取消了警报试鸣。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