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占用耕地者应当依法从严查处
看了这个举报回复,可见糊弄举报人真是糊弄的厉害。
公民举报海宁市许村镇违法占用大量耕地的事情,居然仍冒出来了个“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的信访回答,王顾左右而言他。不过答复当中倒是坐实了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对于这个违法占用如此多数量的耕地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不要推诿,“罚酒三杯”都不舍得,难怪18亿亩红线就是个虚线。
想想还是失地农民苦啊!耕地被占了,到哪里去申冤呢?
根据《刑法》第342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可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司法解释对这一罪名的起刑点是10亩,该村民举报的破坏耕地面积已经已达到数百亩之多,为什么没有人管呢? http://t.cn/z8LRs6k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