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需要重大转型,有必要解雇创始人吗?
我们经常看到这种桥段:企业创始人被希望公司转型新方向的新投资人解雇了。然而沃顿商学院教授金丹尼(Danny Kim)的最新研究表明,很多创始人实际上具备进一步变革企业的能力。
一些创始人几乎是他们所创办企业的代名词,所以当他们离开时,公司内外通常会感到非常震惊。
有时这纯属个人选择,比如贝佐斯(Jeff Bezos)决定辞去亚马逊CEO一职。有时是因为发生了收购,比如丽莎·普莱斯(Lisa Price)将她的品牌“卡罗尔之女”系列出售给欧莱雅。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新投资人解雇创始人是因为他们希望公司能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
投资人可能不想让企业继续向创始人敞开大门。但是金丹尼(Danny Kim)的最新研究表明,大多数的企业创始人都有旺盛的创造力、洞察力和领导力,能够引导他们所创业的公司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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