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荒唐事】
今日收到一份2009年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树兜社区的“证明”。该证明经树兜社区盖章,证明集体土地约8亩,永久租赁给“福建银华机械有限公司”。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便2009年《民法典》还未出台,但集体土地永久出租,是否涉嫌违法?谁做的决定?收了多少钱?钱的流向?
该证明,是树兜社区居民8年来持续向各级纪检机关反映树兜社区贪腐及集体资产流失的材料之一。据居民反映,8年来,他们几乎平均每周到鲤城纪检监察机关一次。而荒唐的是,他们最经常被询问的,竟然是“还有没有新的证据”。“现有的证据都不去调查,不去落实,却一直要我们提供新的证据?”他们不解。
据反映,更荒唐的是,鲤城纪检的柯姓人员,某次竟到常泰街道欲就上述举报问题进行“调解”?反映贪腐问题,鲤城纪检的工作方向竟是“调解”?
领导人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坚决防治“灯下黑”;也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并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勉励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等。
对于8年的举报反映,到底是民众诬告,还是鲤城纪检不作为,应该给予答复回应;举报案件一拖8年,令基层民众有鲤城“灯下黑”的猜疑;已有反映贪腐材料据说厚厚一叠,但已有材料是否已调查清楚未知,鲤城纪检反而频频索要“新证据”,甚至到基层街道欲主持“调解”,不知这是不是鲤城纪检机关贯彻执行领导讲话精神的“工作创新”?鲤城纪检机关到底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还是涉嫌贪腐犯罪分子的忠诚卫士?
鲤城区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战江南”战略。在为之鼓掌叫好时偶然得知这一情况,不由得令人心生担忧:倘若鲤城纪检监察机关真如投诉人所反映的如此不作为,导致鲤城蛀虫频频作妖,那么“战江南”恐将频频“后院失火”,最终“不战而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