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度过青春期,真是严重塑造了我现如今的审美意识和道德观。比如我当时的厂中至交,是一黑龙江男的。我对他十分崇拜,只因我那会儿没脖子、短腿、脸大,整个一挫胖子。反观此男,却生得唇红齿白、剑眉利落、眼含秋水的……我叫他哥,哥得仿佛隔着位分,其实人家比我就大几个月。这种哥是一种江湖尊称,一种品质推举,类似于李逵喊宋江,公明gie gie,我就内李逵。
我特爱看他每天收工,去水房把一头的红毛伸龙头下面,水开到最大,冲掉锯末、干结的胶屑,然后起身狠狠晃头甩干。潇洒极了!虽然他也是纯粹的黑龙江农村人,但我在城郊工厂与红毛哥结实,目睹他一气呵成的冲头操作,我愿称他为我人生中第一个城里兄弟。这导致一直以来我对红毛男、狗型男印象都很好。
我人生第一次逛步行街,第一次去KTV,看人刺青,都是红毛男和他的不同女友带我见识的。他美丽而大方的女友,大多也都来自周边工厂。有时我他下工晚,我会替红毛哥去别厂接人,常见我的某位嫂嫂蓬头垢面从车间出来,进宿舍十分钟出来已经涂了睫毛、抹了口红,发梢还湿着,散发着洗发水清香。我爱反差,也许从那时候就开始。
那时我的厂哥厂姐们风姿绰约,都有纹身:爱,忍,勇往直前,龙,鬼面,骷髅,星球,张欢,刘晓红……毕业后我攒了第一个五千块,立马就拿去做了纹身,这是我的青春期还愿仪式。我最后一次听红毛消息,是无意间听我妈和前工友聊天,说这年春节红毛没回家,钱花光了,在街上待了两晚,又去夜场看酒了,后来当鸭子了。鸭子什么意思啊?我立马无师自通,靠家禽比对法理解了其中含义。我当时就明白了一个很多人这辈子未必明白的道理——当鸭子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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