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重点打击网暴恶意发起者#】#网暴造成被害人自杀等适用公诉#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在信息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有的造成了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意见》明确,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水军”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适用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