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检察
23-09-28 16:12 微博认证: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陈仁华被决定逮捕#!曾被通报“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正义发布# 9月28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仁华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仁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http://t.cn/A6OuZvQ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