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
23-09-30 10:40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明朝[超话]#明代总督、巡抚辖区示意图
明代的总督、巡抚,均为朝廷大员差遣地方,后一律改为都察院外差。
明代的总督,有时称为总理、总制、经略,分为专务总督和军务总督两种。专务总督主要有粮储、漕运、河道等。粮储总督始于宣德五年(1430年)以周忱总督粮储兼应天等府巡抚,漕运总督始于景泰二年(1451年),河道总督始于成化以后。军务总督始于正统年间,起初随军事征伐而设,军务一毕即行撤除。到成化五年(1469年)设两广总督后则较前稍为固定,但亦不断易置析置。担任总督者为文臣,巡抚、总兵皆听其节制,以协调各省、各镇的军事行动。
明代的巡抚,则主要为政务而设,比总督稳定。宣德五年(1430年),派遣于谦、周忱等人以侍郎职分抚南北直隶、山东、山西、江西、湖广等处,始建立巡抚制度。景泰三年(1452年),以侍郎巡抚与御史巡按不相统属,事多拘滞,定制为以都御史衔派遣巡抚。其后,逐渐遍置巡抚。内地巡抚,以民政为主,边地巡抚,则以军务为主,但都加提督军务或赞理军务衔。巡抚有的称抚治,有的由总督兼任,俗称中丞。除十三省均置巡抚外,还有应天、凤阳、顺天、保定、淮扬、承天、南赣、安庐、宣府、大同、辽东、延绥、宁夏、甘肃、登莱、偏沅、永平、天津、密云、昌平等处巡抚。起初,内地巡抚由吏部和户部会推,边地巡抚由吏部和兵部会推,嘉靖以后,一律改为九卿廷推。内地巡抚节制都布按三司,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明代地方三司互不统辖、互相抵牾的缺陷。因此,到明代后期,巡抚已经逐渐由中央派遣的监控协调性质向地方封疆大吏性质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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