撷诗杀人
23-10-01 21:41

我不觉得Lisa去疯马秀这件事是无可辩驳的,它作为一个女性议题也好社会议题也罢,都应该是可以被争论的。但是咱这儿的争论跟审判无异,看得我实在太累了,跟“不会有男人允许自己的女朋友跳脱衣舞”“lv公子只是和她玩玩不会娶她”“有视频吗脱了吗”之流的声音真的没什么好争论的。

我不认为一个女人去跳脱衣是罪大恶极的事情,我甚至不认为一个女人去做妓女是罪大恶极的事情,不管她的社会地位如何,不管她有没有选择。因为没有人会这样审判一个男人,位高权重的男人忍胯下之辱只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英雄,女人做妓女为什么不只是“胯下之辱”?你可以讨论为什么这个世界让女人认为出卖身体换取一些东西是可行的,并且它也居然真的可行,但矛头对准的永远不应该是那个张开双腿的女人。审判一个具体的女人绝不能带来任何自由,我始终这么认为。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