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3-10-02 10:52 微博认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覆车之戒#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刘某驾驶新购买的小客车在行驶中接到朋友的祝贺电话,由于分心导致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调查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受到20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交警提示:驾车切莫分心,保持注意力集中。 http://t.cn/A6OmsFZ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