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哲将辩证法引入了认识论,而你的理解是成功地把辩证法从认识论当中剥离了出去[允悲][允悲][允悲]。
我是好人,是这个角度下的好人;我是坏人,是那个角度下的坏人。
不能用我的“好”来否定我的“坏”,也不能用我的“坏”来否定我的“好”,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所以,“真理不可推翻”解释的是它的绝对性,“真理未来有可能会不对”解释的是它的相对性。你不能用这两句话的一句去否定另一句,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角度,是真理同时具备的两重特性。
这就是人类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就是真理的辩证法[锦鲤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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