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宇1018 23-10-05 09:57
微博认证: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总算看到小傅总发生车祸了

《南风知我意》前十集的叙事节奏非常缓慢,我已经吐槽了好多次。好多朋友对我说,等发生车祸就好了。今天的好消息是,我终于看到小傅总发生车祸了。坏消息则是,发生车祸这一集的叙事水平仍然很愁人。

就在这一集当中有三段回忆,一段梦境。我详细统计了一下,三段回忆分别是4分54秒到5分54秒,傅云深回忆和傅西洲的兄弟情;6分47秒到7分47秒,傅云深回忆和傅西洲兄弟反目;15分36秒到17分02秒傅西洲回忆母亲林芝的悲惨遭遇。一段梦境则是18分47秒20分30秒,朱旧梦见傅云深突然出现在身边。

其实每一段回忆或梦境的时间都不算长,至多都不超过两分钟,但一集当中出现四次,就让人比较反感,毕竟这四段的时长加在一起已经有5分09秒,在叙事节奏本就不快的本剧中肯定是进一步拖慢节奏。另外,我个人觉得,这4段当中,除了第1段回忆以外,后3段都没有什么必要。兄弟反目就是前一两集刚刚发生的,观众们应当都还历历在目;傅西洲母亲的遭遇也是刚曝光不久,必要性也不强;就在朱旧这段梦境的时间段附近,朱旧买了一张海德堡到上海的全价机票,突然加入一段梦境,至少我是搞不清楚这机票是真买了,还是梦里买的。我觉得稍微长点心都知道电视剧不能这么拍。所以啊,虽然很多朋友跟我说,现代偶像剧不要要求太高,但我觉得只要是拍出来让观众看的,咱还是稍微用心制作一下,不要总拿观众的宽容作为放纵自己的借口。

不过就在这一集中我发现傅云深的表哥利奥(朱旧同事)竟然是阎王寻命,李莲花、宗政明珠(季司朗)、阎王寻命也算是在海德堡搞了个《莲花楼》小型团建。

如果从法律角度看,这一集可以说是交通事故专场。第一个问题是,傅云深的妈妈姜淑宁女士去医院刺激了傅西洲的妈妈林芝,导致精神已经时常的林芝自行离开了医院并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姜淑宁是否要承担责任?这实际上是侵权法中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果关系问题。因果关系如果要讨论清楚,可能得写好几本书,但一般来说,现代法律中的因果关系一般都采“近因说”,也就是要看是哪个原因直接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只有引发了这个原因的行为才需要承担责任。以林芝发生交通事故一事为例,姜淑宁的行为虽然刺激了林芝,但并不会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考虑到林芝已经精神严重失常,一旦脱离管理就可能发生危险,那么,也应当是医院的疏于管理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姜淑宁的行为并不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傅西洲作为林芝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当然,大家可能觉得这么处理并不公平,但如果能一直不断的向上追索原因,那可能很多预料不到损害后果发生的人都要面临责任追究,这显然也不合理。

第二个法律问题是,林芝自己突然闯进马路,货车司机为了躲避林芝,先撞上了傅云深的车,又撞上了林芝,导致傅云深重伤,林芝死亡。那么,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应当由谁承担责任?由于不是真实案件,现场勘查肯定是没有了,我们只能根据剧中大致呈现出来的过程来进行判断。正如前述,剧中明显违反交通规则的是林芝,货车司机为躲避她采取了紧急避险行为才先后撞上了傅云深和林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考虑到货车司机的避险行为不但没有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还引发了更严重的事故,虽然林芝要对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但货车司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当然,法律上的判断更多只是为了判定责任的承担,不发生事故才是最好的。小傅总如果在途中接到了“小兔子”(朱旧)的电话,说不定就可以避免这场事故了。所以说啊,一定要把手机调出声,或者是设置好汽车上的“手机互联”功能,媳妇儿的电话没接到,就是很容易搞出悲剧的。
#南风知我意##成毅南风知我意#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