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互侵占
甲的自行车被乙偷走后,半个月后甲在乙处发现该车后,于是又悄悄拿了回来,乙能否基于占有以甲构成侵占为由要求甲返还?又如果乙再次从甲之处偷回来,甲能否基于占有以侵占为由要求乙返还?
适用第462条第1款,乙要求甲返还占有前提是受保护的前占有人,依据第462条第2款,自乙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甲均可以请求返还,也就是相对于甲,乙的占有不是受保护的前占有人,故此,乙不能要求甲返还。反之如果乙的占有超过一年,此时甲不得要求乙返还,乙的占有相对于甲依然受到保护,此时乙可以要求甲返还。
如果乙再次从甲之处偷回来,甲由于其取得占有本身也有瑕疵,甲也不能基于占有以侵占为由要求乙返还。以上讨论的是占有保护请求权,甲基于所有权的返还原物的物权请求权的行使当然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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