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律舟001 23-10-08 16:30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服务外包简明辨析: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关系中,使用劳动者劳动力的是用工单位(雇主),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是劳务派遣机构,一般是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需要满足三性原则,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并且,劳务派遣人员数量不得超过用工单位劳动者数量的10%。
劳务外包,合法的劳务外包从侠义上是指用人单位将对劳动者的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交给外包机构进行管理。比如:招聘管理,档案管理,社保缴纳管理(仍以用人单位名义开社保账户,外包机构只是受用人单位委托代为办理缴纳业务,如果是以外包机构名义开社保账户并缴纳费用则并不合法)等。
服务外包是服务提供商根据企业、政府、社团等组织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完成组织内部服务活动或服务流程,共同创造价值、提升价值的一种生产性经济活动。常见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根据通行的定义,大致分为三种,即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
从以上的涵义来看,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延申,或特殊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在一个劳动合同关系框架下存在三方主体和两个法律关系,实现了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与管理关系的分离。劳务外包只是对人事关系中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属于民事委托法律关系。但借“劳务外包”名义,混淆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现象比较常见。需要提防的是,用人单位无权以劳务外包的名义将本应签署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排除在自己员工的范围之外,这是明显违法的。服务外包新经济业态下的一种专业分工,也是一种民事委托法律关系。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建筑施工企业借劳务外包(并非劳务分包)或服务外包的名义将建筑施工产业工人排除在自己员工范围内的做法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实际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对待。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