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文字 23-10-1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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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治社会”,“我害怕鬼,但鬼未曾伤我丝毫;我不害怕人,但人使我遍体鳞伤”,这就是极权或威权下的人治社会。“人治”的原意是“贤人政治”,但现代政治学语境的“人治”,是个人或少数人因历史原因掌握了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其特征是权力一元化的状态,是一种单向的、自上而下的、等级森严的“线状”控权模式。这种模式最大的弊端就在于缺乏平等的利益集团或政治权力与国家权力间的横向控制,从而滋生“独裁”与“专制”。现代社会建设的目标是“法治”,法治精神是文明的基石,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一座大厦。法治水平越高,对人民权利的保护就越充分,社会就越是稳定繁荣。法治社会是高度发达的、有组织的一种状态,即文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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