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
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应该说,杜周说的是实情,这是专制社会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情况。也就是说前面的主子定的法是法,后面的主子定的法也是法,以现实的法为准,这就是祖宗家法,谁是祖宗谁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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