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V法院 23-10-14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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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超话]# 【业主群里做团购?你可能侵犯了商标权】“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数字化技术获得巨大便利。无论是购物、出行还是就餐,只要在手机上点击相关链接,就可以实现快速消费。小区团购快速便捷,足不出户就可购遍天下,但作为发起团购的团主,未尽到审慎审查商品出厂来源的义务,可能会侵犯他人合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近日,秦淮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方将派特使前往中东#http://t.cn/A6WwTY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