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云
23-10-15 09:42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关中地区十六国墓葬的分布】
关中地区十六国时期墓葬已发掘46处200余座,主要集中在长安城西北的咸阳石安原及南郊少陵原一带。这些茔地是以都城及居住地为中心集中分布,单点或多点成组出现;尤其是中、小型家族墓地占据了族群墓茔的大宗,个别族群茔地前后延续三百余年,人群属性特殊。高等级墓葬多分布于石安原,晚期(约后秦至北魏初年)在少陵原亦有发现,家族墓地多见于石安原、少陵原、高阳原。墓葬形制在沿袭“汉、晋”礼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仿木结构的土雕门楼建筑。

十六国时期(318~426年),战乱纷争,关中地区先后被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大夏占据。318年,匈奴人刘曜建都长安,国号赵,史称前赵。329年,前赵被后赵羯族人石勒灭亡。349年,后赵被冉闵歼灭。350年,氐族人苻坚占长安,国号秦,史称前秦。385年,苻坚、苻宏放弃长安。386年,羌人姚苌建立后秦,定都长安,417年亡于东晋。418年,大夏攻占长安,至426年被北魏取代。

关中地区十六国时期墓葬最初发现于20世纪50年代的西安市草场坡北朝墓,经学者研究界定为十六国墓葬。80年代,西安南郊凤栖原配合206所建设时发现北朝墓葬2座,墓葬年代为十六国晚期至北魏初期墓葬。90年代,在其北侧300米处,发现2座十六国墓葬。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在咸阳北原一带,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发掘十六国墓葬22座,出土有明确的纪年铭文砖“(前秦)建元十四年(378年)”,出版《咸阳北原十六国墓》。2008~2011年,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在咸阳石安原发掘十六国墓葬17座,其中1座大型墓葬墓道朝北,过洞顶部有土雕门楼建筑。此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专用高速公路发掘10座。2019年,石安原雷家村及豆家村发掘2处十六国墓地,其中一组有12座,墓葬排列有序,时代特征明显,墓葬时代上限前赵初期,下限至前秦;另一组6座,同为家族墓地。

截至目前,考古发现的十六国墓葬有:咸阳渭城底张镇西蒋村12座、边方村1座、布里村11座、岩村3座、浦家寨村2座、底张村、周陵镇北贺村3座、南贺村2座、北杜镇雷家村12座、豆家村6座、成任村10座、靳李村4座、韩家村2座、北城村11座、北杜村9、卓邢村1座、渭城镇坡刘村1座、摆旗寨村2座、正阳镇柏家咀村6座、中寨村2座、蔺李村1座、韩家湾乡兴隆村2座,泾阳蔡壕村7座,高陵区马家湾镇梁村3座、榆楚镇马北村1座,长安区郭杜镇香积寺村7座、羊村1座、细柳镇等驾坡村2座、杨家湾村19座、韦曲镇焦村6座、西韦村4座、大兆镇中兆村1座、杜曲镇西坡村1座,西安西郊枣园村1座、三桥村3座、西安南郊瓦胡同村1座、西安北郊凤城三路1座、西安顶益制面厂墓地3座、秀水园1座。已刊布考古发掘资料的墓葬约有30余座,未发表的十六国墓葬资料约有170余座,总计约200余座。

一、关中地区十六国墓葬的发现

梳理已发掘的十六国墓葬,根据茔地的地理位置及方位,可分为七大区域:咸阳石安原墓葬区、咸阳北原墓葬区、西安南郊少陵原、凤栖原墓葬区、高阳原墓葬区、细柳原墓葬区以及西安近郊的其他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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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中地区十六国墓葬的分布规律

已发掘的十六国时期墓葬,集中分布于咸阳北原及渭河北岸的石安原,其次长安南郊的少陵原、凤栖原、高阳原、细柳原,其余区域多为零星分布。纵观这些墓葬的地理位置和堪舆,可以看出这些茔地是以都城及居住地为中心发散性分布,单点或多点成组出现,其布局与都城及居住地息息相关。

1.以都城为中心规划墓地

活人的居地与死后的葬地是历代统治者和民众特别关注的问题,尤其是葬地的选择,既注重地势、堪舆,又与居住地相距不远,否则会影响卒后丧葬仪式的举行。十六国时期占据关中地区的四个政权,其中前赵、前、后秦选择了以汉长安城东北角的宫城为都城,且进行了小规模的扩建。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长安城工作队针对汉长安城东北角的建筑遗址进行了勘探和试掘,发现了东、西两个小城,新发现的东、西小城应是自前赵以来,经前、后秦、北朝直到隋初长安城的东、西宫城遗址,东宫为太子宫,西宫为皇宫。西宫内的楼阁台建筑遗址应是前、后秦时期太极前殿、北周时期露(路)寝的旧址,而两阙之间或者就是露(路)门的所在。我们知道,往往都城的位置,决定了墓地的位置。都城南侧的龙首原,被大量的西汉墓葬所占据,不宜布局大型墓葬或重要家族墓地。相隔渭河而望的石安原,则成了首选。一是由于渭河上有桥,交通便利,与都城距离合适;二是渭河北岸高地虽为西汉帝陵占据,但与之相连的石安原面积广阔,适合开挖大型墓葬以及家族墓地。因而,十六国时期的高等级贵族墓葬及家族墓地多数分布于此。我们已发掘的200余座十六国时期的墓葬,约三分之二墓葬位于此原上,也充分的证明了墓地的选择与都城的位置息息相关。而近日发现规模最大的墓葬M63,就位于石安原中心区域的布里村一带。

2.以居住地为中心的墓地分布

经确认,生活在长安城的贵族卒后首选了石安原,长安城外的一般居民会如何选择?大量的考古发现证实了位于居住地附近地势较高的区域,成为理想的埋葬场所。当时生活在长安的韦氏一族,久居韦曲,其家族墓地就发现于凤栖原上,如西韦村墓地206所工地的M2,出土铭文砖明确记载为韦氏家族的“苟夫人”。在西安西南郊,距离十六国都城约23千米、距离韦曲约5千米处的少陵原香积寺墓地,发现7座墓葬,其中1座为西晋墓葬,6座为十六国时期墓葬。经考证,墓主人应为韦曲或附近村庄的中小家族茔地。尤其是细柳原杨家村墓地,发现墓葬2组20余座,其时代从西晋延续到北魏,跨越百余年。墓葬规整,排列有序,明显提前作过规划。同时,在该区域附近发现了大量汉代及后代的作坊遗址,这些作坊证实了有居民的存在,据此推测附近应该有较大的村庄或居住点,墓地主人当是生活在居住点的居民,延续了自史前居民卒后就近埋葬的风俗。

三、关中地区十六国墓葬的等级

依据墓葬形制及出土器物,可将关中地区十六国墓葬分为三个等级,高等级贵族、中等贵族及官吏、平民墓葬。经确认以都城为中心的墓葬区基本上属于埋葬规格较高的高等级皇族及贵族墓葬,都城外居住地周边的墓葬多见中等官吏及平民墓葬。

1.高等级贵族墓葬

墓葬规模较大,总长超过60米,前后双室或三室。墓道有三层以上生土台,双天井。过洞顶部有土雕建筑,墓道或墓室绘壁画。出土器物中有出行仪仗或乐队组合,有武士俑、男女侍俑、鞍马、牛车、陶连枝灯等,另有金银器或铜质生活用具。符合以上条件的有石安原布里村M63、M7125,北贺村M298,少陵原焦村M25、M26,中兆M100,共计6座。

M63总长98米,墓道北侧地面有三处生土台基,台基侧面有人工修整痕迹,并涂有红彩。天井开凿于前、后两个生土台基上,长宽约3米左右。第一天井下东、西两侧各有一对壁龛。墓葬严重盗扰,出土各类器物约100余件,有骑马出行仪仗乐俑、坐部乐俑及合乐俑共计32件,均为女性。另有著甲武士俑,男女侍俑、陶连枝灯、陶仓、陶案、动物俑、石臼、铜灯、鎏金铜熏炉等。时代约在前秦早期。

M298过洞上方及甬道封门上方有土雕门楼建筑,墓室绘有壁画。墓内出土坐部乐俑19件,另有镇墓武士俑、牛车、陶连枝灯、男女侍俑、鞍马、动物俑以及模型生活用具。金器有步摇上的金叶子,铜器有大型熏炉、提梁罐、鐎斗等。

中兆M100过洞顶部的土雕门楼建筑相比之前的墓葬,做工更加精细。墓道北壁及过洞顶部土雕建筑呈三层楼阁状,由上至下呈阶梯状排布。第二天井北壁用红彩绘有门楼,东、西两壁绘有回廊。以壁画形式表现的门楼建筑,传承至隋唐时期,大为兴盛。墓室内出土的镇墓武士俑、著甲武士俑以及出行仪仗俑极具北方少数民族特色。尤其后室砖砌的两个棺床,其中一个棺床边上垒有隔墙,其形制特殊,为以往十六国墓葬所不多见。墓葬时代应在后秦晚期至北魏初期。

经体质人类学测定和综合判定,M63、M298墓主人为前秦时期皇族成员的女性贵族,M25为后秦时期皇族男性成员,M100可能为后秦晚期至北魏初期皇亲国戚的合葬墓。

2.中级官吏及贵族墓葬

这一阶层的墓葬发现较多,约占墓葬总数的80%以上。墓葬总长度不小于20米,墓道带1~2个生土台,部分墓葬有一个天井,有的有土雕建筑。墓内出土有一定数量的器物,常见组合为牛车、鞍马、陶连枝灯、十字发髻仕女俑,个别墓葬有乐俑、生活用具及动物俑。部分墓葬出土有铜器,以铜镜居多。少数墓葬出土有砖铭及印章。家族墓地居多,单个墓葬鲜少。归于这一类的有石安原雷家村、豆家村、北杜村、底张村、布里村、成任村、北城村、咸阳北原文林小区、咸阳师院墓地、中铁七局M3、咸阳柏家咀村墓地、咸阳坡刘村“西陵县侯夫人”墓、咸阳平陵乡M1、凤栖原西韦村墓地、焦村M9、高阳原香积寺村墓地、细柳原杨家村墓地、等驾坡村墓葬、西安东郊洪庆梁猛墓、西安北郊顶益制面厂M217等。

3.低级官吏及平民墓葬

总长度15米以下,出土器物数量较少,常见的有1~2件陶俑、少量陶器、动物俑、铜钱,少见牛车、陶灯。代表这一类的墓葬有石安原南贺村M1、咸阳北原中铁七局M1、M2,西安北郊顶益制面厂M223、M225,西安南郊瓦胡同村M7、西安南郊秀水园M5、长安区西坡村M29、西安西郊三桥村墓地M30、M32、M38等。

这类墓葬数量占比偏小,多数以单点出现,成组出现的比较少。家族墓地内也有此类墓葬零点分布,从墓地整体属性上判断,不宜分割,主要因为前、后赵时期墓葬形制与东汉时期墓葬基本相同,又由于出土随葬品极少,无明确断定时代的依据,多数归于东汉墓葬。当然,这些墓葬也有可能是十六国早期墓葬。

四、结语

秦汉伊始,游牧民族选择了远遁,世居沙漠,各族杂居,居于长城内外。西晋之后出现了“胡风国俗,杂相揉乱”的局面。复杂的政权更迭和政治势力割据,成就了关中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的统一性和多样性,体现在丧葬礼仪上承接了“汉晋”旧制。通过已发掘的关中地区十六国时期墓葬,根据其分布特点,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规律。

1.超大型墓葬基本以单体墓葬的形式出现,个别有2座墓葬共存,未见明显封土和围沟之类的兆域标志。推测可能有其他标识方式,比如立界石或木质界桩,因时间久远无迹可寻;抑或大片土地归墓主家族所有,无需标识。发现2墓共存的焦村M25、M26,M25虽为三室,仅葬有一具人骨,M26极可能为M25墓主的夫人墓葬,应当是仿效汉制,同茔异穴。

2.十六国时期墓葬多见集中分布的家族茔地,墓葬数量从3座到12座不等,以时间顺序及长幼关系前后或左右分布。同一家族墓地,墓葬大小不同,有可能与墓主的身份和等级有关,这一现象尤其在石安原雷家村墓地表现明显。M2墓葬总长42.84米,墓道两侧各有三层台阶,封门上方有土雕门楼建筑。值得注意的是墓内出土一枚“副部曲将”印章。“部曲将”原是东汉末年,统领部曲将领的官称,魏晋沿用,官阶第八品。十六国时期,统治者采用“置百官,仿汉制”的政治模式,M2出土的“副部曲将”,证明这一类官职仍在继续沿用,官阶第九品。M8墓葬总长10.8米,墓道无台阶,墓室出土器物4件。两座墓葬同为一个家族墓地,综合墓地成因,同一家族墓地也有小家族的组合,运用DNA的测试数据,基本能解决这个问题,如进一步探究,需大量的墓葬资料考证。

3.比较特殊的墓地还有两处,北杜镇北城村墓地和细柳镇杨家村墓地。尤其北杜镇北城村墓地,墓葬总数217座,有完整的围沟,前后延续五个朝代300余年,极为罕见。将这类排列有序,墓葬数量众多的墓群,定性为家族墓地明显不合适,暂定为族群墓地相对合理,正如发掘者认为的“其人群之间必然有共同的血缘或者地缘关系”。

4.关于墓葬族属问题,无法从现有墓葬形制寻找出不同的因素和特点。墓葬形制继承了汉、晋传统文化因素,而随葬器物方面,个别墓葬如雷家村墓地,部分墓葬中放置石块、用猪头祭祀;再如焦村M25中发现的釉陶方形壶以及M298墓葬方向等特殊性,我们认为有可能与墓主人的族属有关,确切的证据还需要大量人骨的DNA数据分析、比对。在这些墓葬中,无疑有多种不同的民族,可作为新的科研课题。

十六国时期的墓葬分布以石安原为第一中心,凤栖原和少陵原为第二中心,其余墓葬根据居住地的不同,分布于都城的周围或者稍远的郊区。较远的区域如渭南以东、咸阳以西均未发现。部分墓地延续时间较长,应为关中地区的世家大族或者是具有特殊关系的族群。如凤栖原和少陵原分布的韦氏家族墓地,不仅有十六国时期的,也有汉代、北魏、隋代以及唐代的,绵延不断。

从整个墓葬的变化,我们发现,十六国时期是北方民族与中原文化大融合的开始,各政权在接受儒家思想汉化的同时,统治者立国择都时都在考虑自身的地缘政治,注重民族特点,相互融合。十六国时期的墓葬文化即继承了汉、晋礼仪制度,又融合了自身丧葬礼俗,是一个复古、渐变的过程。

(作者:刘呆运,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赵海燕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原文刊于《考古与文物》2023年第2期。)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