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个案例,心中五味杂陈!
妻子被强奸,丈夫愤而杀死强奸犯,自首后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2月份开始,被告人田某信与妻子罗某到某市塘下镇金太阳汽车装修服务部上班,并被安排在员工宿舍三楼房间与同事张某乙合住。同年3月18日晚,被告人田某信从外面回到宿舍房间,发现张某乙对罗某进行性侵犯,遂与其发生扭打,后持菜刀砍击张某乙头部、颈部、上肢等部位二十余刀致其当场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张某乙因遭锐器多次砍击,致使右颈总动脉、颈内静脉断裂,由此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2014年2月20日,被告人田某信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田某信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判处田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发布于 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