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6日,崇州发生一起恶犬咬伤两岁小女孩的恶性大型犬伤人事件。从网络流出的视频可以看到,一条大型犬(罗威纳?)徘徊在单元楼外,周边没有饲主,也没见脖子上有项圈。女孩妈妈抱着孩子刚走出单元门几秒钟,黑色犬只就向小女孩发起了猛烈的攻击,多次从小女孩妈妈手里夺走小女孩进行惨无人道的撕咬。小孩被咬的体无完肤,肾脏都被撕裂。这还是在有大人在场的情况下,恶犬依然能从大人手里夺过小孩并重伤小孩。光看上面的文字,就能想象现场的惨烈,更能体会孩子家人们的心痛。
近年来,烈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网上网友对于宠保的争议也是阵营分明。重庆警方接群众报警,击毙了可能危害公众安全的德牧“壮壮”,极端宠保分子先是在网络上开盒了接警的派出所和民警,后面更是通过线下打骚扰电话谩骂等手段,干扰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由此可见,为宠保立法,刻不容缓。为宠保立法,让饲主明白权益和责任义务,让社会公众知晓宠物在公众场合的“边界”,让普通社会公众知道自身哪些权益不受宠物以及饲主侵害。
在这之前,我们需要达成共识的是一些基本的公义/道德:
1.人的生命权永远高于任何宠物(动物),在宠物(动物)威胁到人的安全的时候,动用任何的捕杀手段都是正当的;
2.养宠物的人士应清晰的知道人和动物的区别,不管你在家把你的宠物当儿子还是当爹,一旦跨出你的房门,请上圈带套牵绳。不要把你的狗和别人家的孩子放在一起对比,这是对他人的冒犯,如果你这样做,可能你的狗和你的爹都会被打;
3.普通人应在法律应许的前提下,对养宠物的人群予以包容,不应虐待 虐杀宠物,任何为虐杀宠物(动物)叫好的都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法律应对虐杀宠物 传播视频(盈利)的行为进行处罚;
4.应明确城市内禁养大型犬的种类,对繁殖 销售 饲养禁养犬只的行为进行高额罚款,并根据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起诉;
5.一人一证,一犬一芯片,加强饲主的管理,对于未持证饲养的犬只,应该有专门的收治部门以及收治办法(高额罚款?多次违规禁养?中大型犬需额外购买高额保费?)
只有在我们充分保证了人的安全和权益的情况下,才能充分的去讨论如何为宠保权益立法。让我们这个社会养狗的 看狗的 恐狗的都能享受自己的生活。
让那些狗东西负起法律责任,社会才会变得美好。 http://t.cn/A6WLTDJo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