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童小区内遭烈犬咬伤# 养犬管理不容“掉链”】#四川被咬女童20多处咬伤##女童被恶犬咬伤哪些人要担责#四川崇州一居民小区16日发生一起烈犬伤人事件,引发公众关注。成都崇州公安当晚发布警情通报称,事件发生在早上8点多,受袭成年人邓某和女童唐某是母女关系。经医院诊断,女童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母亲邓某体表擦伤,已处理。东方卫视、看看新闻Knews记者17日上午赶至事发崇州恒大西诚绿洲小区了解到,女童在事件中受伤昏迷,目前在川大华西医院接受治疗,没有生命危险,但仍处于昏迷状态。此外,伤人犬只已被警方抓获,并非流浪犬,但其主人身份不明,还在寻找中。针对此次烈犬伤人事件,哪些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违法责任?律师黄荣楠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现有公开信息,涉事黑色犬体型较大、攻击性强,且未牵犬绳,违反了国家、地方的规定。因此,肇事犬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强制收容,犬只饲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同时,如果有证据证实物业管理方面对于小区内无绳遛狗现象监管不到位,那么物业管理方也应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http://t.cn/A6WyHH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