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3-10-17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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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狗闯祸了主人需承担什么责任#】恶犬伤人事件频发,背后责任如何厘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冯恺分析说,动物侵权属于特殊侵权,在责任规制上,早在民法通则出台时已基本定调,之后的侵权责任法、民法典的相关原则也都没出现太大变化,“侵权人需要承担无过错民事侵权赔偿的争议并不大,此案重点在于是否应该追究动物饲养者的刑事责任问题”。#咬伤女童罗威纳犬打过狂犬疫苗#

动物侵权可谓是侵权法中的异类。冯恺表示,传统的民事责任讲求谁闯祸、谁买单,但从现代法的规则来看:狗的主人必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这一规则背后的法律逻辑是:作为狗的主人,只有你才能对这只狗实施有效的控制;如果它咬了人,就表明你没控制好,所以要代替它向被害人承担责任。”冯恺说,这就是侵权法中的“替代责任”,它和一般的侵权责任不同,加害的主体是“动物”而非“人”,所以是一种“人”对“物”的责任。法律上之所以要求对于这种“致害物”承担替代责任,是因为动物的行为难以预测,其潜在的野性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饲养人或管理人就有义务予以管束,并对管理不善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全文↓http://t.cn/A6Wy3e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