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被控猥亵6名女生案二审维持原判#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完整地看一看这个报道,以及当时的判决书。
看完之后你就觉得,司法像一个笑话。
首先,清河志臻实验中学是一所军事化管理的知名中学,遍地都是监控。
而这个案件当中,有6名女生说自己被王双欢猥亵过。
按照被害人的供述,王双欢对她们的猥亵累计至少有六十多次,而监控中居然没有拍下任何有用的信息。
不得不说,按照这个说法,王双欢真的厉害,可以准确预判一个月之后自己会被告上法庭,所以从一个月之前就收手了。
其次,这六个女生,都是在学校里成绩较差的,且均有旷课、早恋、吸烟、辱骂教师、欺凌其他学生等较为严重的违纪情况。
这个女学生田某某,甚至是被王双欢开除回家的当天晚上报警说自己被王双欢猥亵的……
不得不说,按照这个说法,王双欢是真的硬气,要猥亵女学生,不去挑那些老实听话的,专门选择这些差生,而且还要坚持把她们开除,就是为了激怒她们方便她们报警。
再次,这起案件当中,根本就没有物证,只有口供。
而所谓的王双欢的口供,就是他在第三次、第四次供述中提到的。
他说自己在执教期间,让学生面壁思过时,一般会有三个动作触碰到学生的身体。
一是推着学生往墙边走时,二是将面壁的学生身体扳转身时,三是将面对他的学生扳转身面对墙壁时。第一个动作他觉得没问题,第二和第三个动作他觉得可能会触碰到女生的胸部。“我对上次提到的触碰过田某某的胸部的行为,我说的是可能碰到过,不是太确定。”
对,口供就是这玩意儿……这就代表他承认自己“有可能”触碰到女生的胸部了。
再再次,王双欢执教年级的多名老师及他所带班级的55名学生均签署了《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在与王双欢平时的相处中,王双欢并不存在强制猥亵、侮辱学生的行为。
而这些签字的学生当中,居然还有给田某某当证人的,证明田某某在宿舍里说过王双欢猥亵她。
然后这案子居然就锤死了。
你瞅瞅这小词儿用的:
本案田某某等被害人陈述的王双欢与其的肢体接触行为,足以证明王双欢的行为,就是借助纠正学生违纪,伸出“咸猪手”的行为,存在主观的犯罪故意……
好家伙,我第一次听说陈述就能证明别人存在主观的犯罪故意……
你再看这段,直接就颠倒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就是你不能证明自己无罪,那你就有罪……
【大概意思就是,我非常的sorry,你们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你无罪】
最搞笑的是,二审还当庭查实了这案子处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本案的侦查人员在主体资格、法定人数方面均严重违法。该案出庭作证及在《询问笔录》上签字落名的侦查人员根本没有参与本案的办理,其在《询问笔录》上的签名系伪造,且当庭作伪证,4次审讯均由辅警全程操办。
但就这样,还是给他锤死了。
甚至这些女生没有一个能把猥亵的时间地点人物说清楚,也说成是“符合未成年人的认知”。
甚至把一审的程序违法、作伪证、篡改笔录、非法拘禁等情况,认定为只是行为不当。
在没有任何实锤证据的情况下,就凭借所谓的口供,把这事儿锤死了……
看到这里,我也大概明白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冤假错案。
光后来翻案的就那么多起了……还有那些没有足够多的证据没翻案的……还有当时就毙了的……
真的比特朗普性侵卡罗尔还疯狂。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