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宝马车与出租车相撞责任划分#:目前看出租车操作并无明显不当】10月18日,广州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与宝马车相撞,宝马车撞上桥墩后侧翻起火,宝马车主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相撞车辆是否为“开斗气车”“超速行驶”引发热议。
19日下午,广州交警对事故进行了情况通报:经调查,两车于当日8时31分许从不同道路依次转入广园东路。事故发生前,两车由东向西各自行驶,暂未发现存在开“斗气车”行为的证据;事故发生时,两车均存在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其中小型轿车连续变更车道与出租车发生碰撞。经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检验,排除酒驾、毒驾。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传多段视频还原现场经过,初始出租车行驶在前方,宝马车紧紧跟随,两车先后从道路右侧变道通过。
其后,宝马车突然加速并连续变道,从车道最右侧移到最左侧,超过一辆正常行驶车辆后再次向道路最右侧变道,试图超过出租车。
此时,出租车和变道的宝马车发生碰撞,宝马车侧翻起火,驾驶员不幸身亡。事故发生的路段限速是60公里每小时。
有网友称“宝马车主系白云区某经济联社副社长,30多岁,姓冯,住在三元里街道。”正观新闻记者就此联系到广州市三元里街村委会,工作人员回应说,“我们经济联社并没有一位姓冯的副社长,宝马车主是否居住在我们街道现在还不清楚。”
随后,对于“出租车司机属于如约出行公司”这一说法,记者联系到广州如约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客服工作人员称“这一事情并非我们管理,所以不能做出任何回复。”
警方通报“暂未发现存在开‘斗气车’行为的证据;事故发生时,两车均存在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那么出租车司机会承担责任吗?
对此,河南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兴兴表示,从目前视频记录来看,黄色出租车在驾驶过程中操作并无明显不当。
“但这也并不代表出租车司机一定无责”,李兴兴认为,最终还有赖于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鉴定后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
一名资深交警告诉记者,对于这种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的调查,交警会对双方驾驶员的身体状态(是否酒驾、毒驾等)、两车的基件安全(车况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经过正常审验)、两车碰撞时的车速、两车碰撞前是否存在开斗气车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
这位交警表示,根据该起事故的相关视频分析,如果两车驾驶员在发生碰撞前没有开斗气车的行为,单纯从事故发生的瞬时情况判断,宝马车驾驶员至少被判主责,甚至可能被判全责。如果两车驾驶员在发生碰撞前存在开斗气车的行为,或者双方都存在超速的情况,则双方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名从业多年的专业汽车试驾教练汤教练介绍,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出,发生碰撞的两车的速度都较快,可能存在超速的情况。其中一辆车连续变道,且碰撞前两车有跟车的情况,他认为两车的驾驶员可能存在追逐的行为。正常变道超车的条件是要留有一定的空当距离,打转向灯,且后方车辆最好带有一定的刹车,而从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出,宝马车的行为相当于刀锋式超车,擦着出租车的左前保险杠就变道了。可以说,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超车条件,加上速度快,连续多次变道,宝马车驾驶员的行为相当危险。
汤教练表示,如果出租车事发时没有超速,且双方此前不存在开斗气车的行为,那么宝马车将承担主责或全责。如果两车都存在超速的情况或开斗气车的情况,则两车都会承担责任。#与宝马相撞出租车所属公司称司机已尽力刹车#(综合正观新闻、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