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检察 23-10-2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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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典说法条# 《民法典》总则编 #民法典通解通读#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重新指定】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撤销后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监护人资格的恢复】
第三十九条【监护关系的终止】(来源: 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http://t.cn/A6W45g2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