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个不熟的前同事开口跟我借钱,我婉拒对方还是继续说,无奈我只能拉黑了。我是一个对这方面比较小气的人,但我不双标,我这辈子都没借过别人的钱。我不喜欢占别人便宜,因为我也不喜欢别人占我便宜。
但我给一个朋友借过二十万,我不知道在别人眼里这么多钱算不算多,但是如果有人肯借我这么多钱,那我永远都不会怀疑我们的友情。即使这样,我跟这个朋友还是决裂了。她经常跟我吵架的理由是我不在乎她的感受云云…比如她说过的事情我再去问第二遍,她就会大发雷霆。我认为是很小的事情,她觉得都是我的问题——我不在乎她。实际她并不知道就是她自己的情绪控制能力出了问题。
她曾经因为我忘记了取走在她车里喝剩下的娃哈哈瓶子来控诉我,我今天突然想起来,那天我忙着下车给她搬走占车位的三轮车,抹黑跑来跑去,后来车停好了,副驾驶的门已经无法打开,我也无法检查里面还有没有剩下的东西。我总不能拿着瓶子还能搬一个硕大的三轮车。但是我不是那么会吵架的人,我只记得当时听到指控就是一股很憋屈的感觉,但我没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问题出在哪里。
还有很多细节就不赘述了,总之,这件事让我坚定了再也不会借钱给任何人。
借钱给他人不会增强感情,最多自证你很在意这个朋友,但是并不一定得到相同的在意。伤感情也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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