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网警 23-10-2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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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街头出现惊险一幕…浙江有人也有……】

#平安法治2023# 14日上午10时05分,福州闽侯县滨江中大道西海岸广场,一辆由福州市区往白沙方向行驶的小车车顶突然露出一个小孩的脑袋。孩子穿着橙色圆领衫,留着寸头。即便车辆在快速行驶,孩子仍探出车窗依旧东张西望,不知危险。记者将此情况向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进行反映,工作人员称,已经将此情况移交闽侯县交警大队依法处理了。

如此惊险一幕,此前已有很多“前车之鉴”。

2014年,湖南9岁男童可凡把头伸出小车天窗看风景,却不料被一个急刹车重创,头部撞到天窗上导致左颞部(左侧太阳穴上部)被刮开一道伤口。

2015年,河南济源5岁女童不慎被乘坐的汽车天窗卡住。女童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最终还是没能挽救她的生命。

2016年7月,浙江金华10岁男童银银把头伸出天窗外,谁知其父亲为避让迎面而来的一辆摩托车突然减速,银银的头“咣当”一声撞在天窗的金属边框上,划破了一条长约4厘的血口。

2018年10月28日 , 在江西新余市 , 发生了一起意外。视频记录下揪心的一幕,前车小孩身子探出天窗,直接与限高杆相撞,当场死亡。

温馨提醒:孩子将头探出天窗外非常危险,很容易被甩出车外。因为车辆在运动状态下,如果遇意外情况紧急刹车,或者遭遇后车碰撞时,突然的惯性,极易将儿童甩出。天窗的形状类似于一个刀片,在闭合时有相当于几十公斤的夹持力,这个力度和形状,作用在任何人,特别是儿童的身上,后果都不堪设想。

此外,探头出天窗的行为不仅危险,也违法。↓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