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相伴20年妻子被继女索要房租#,法院驳回】10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召开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多例保护老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张老汉原配去世后,于1997年12月与钱老太太再婚。2003年,张老汉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一直与钱老太太居住使用该房屋。2017年7月,张老汉去世。因房屋继承的事,张老汉与原配所生的5个女儿和钱老太太闹上法庭。法院判决,案涉房屋作为张老汉的遗产,由张老汉与原配所生的5个女儿各继承七十二分之十三的产权份额,钱老太太继承七十二分之七的产权份额。2019年10月,该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各继承人名下,按份共有。2022年1月,张老汉的5个女儿又因为这处房子的事,将钱老太太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钱老太太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法院认为,钱老太太因婚姻关系自房屋购买后居住至今,其系耄耋老人,年逾九十,名下并无其他房屋居住,因此综合房屋来源、双方的居住情况、居住需求及保障老年人居住权益等因素,对原告要求钱老太太支付房屋使用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http://t.cn/A6WqJW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