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3-10-22 21:30 微博认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今晚九点半#【吃了“特效药”反而住了院】网上药店是否有资质、网购药品是否有疗效,消费者需要擦亮眼睛,不然可能会吃大亏。近日,经河南省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李某、王某等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680万元至3万元不等,主犯李某、王某分别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81万余元、335万余元。 http://t.cn/A6W5D5W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