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名辅警获特级嘉奖#】10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印发文件,给米尔扎提·穆萨、莫合买提·阿不都许克2名辅警(追)记特级嘉奖。
新疆轮台县公安局群巴克派出所拉伊苏警务室原辅警米尔扎提·穆萨:2020年7月参加辅警工作,他勤学善思、积极工作,用心用情服务群众,热心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困难。面对辖区企业多、人口多、治安复杂的实际情况,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法律宣传、服务群众、电诈防范等工作,成功预警、劝阻电信网络诈骗6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0余件,化解率达97.9%。2023年7月19日,米尔扎提·穆萨为救助群众,不幸遭遇车辆撞击,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26岁。
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级辅警莫合买提·阿不都许克:参加辅警工作已10年,工作中他总是勇于担当奉献,一心守护辖区平安。2023年4月11日17时许,莫合买提·阿不都许克在执勤过程中,发现有货车即将撞到行人。紧急时刻,他挺身而出,把自己的安危抛在脑后,全然不顾自已是Rh阴性血的特殊情况,毫不犹豫上前扑救,将群众护在身后,确保了群众安全,自己却被车辆撞伤。
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七项配套制度实施以来,新疆公安机关首次对辅警予以奖励。辅警是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辅助力量。2023年4月,为不断提升辅警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制定了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与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七项配套制度。(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居光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