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举措#
图里的所有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
那么,父母在朋友圈、自媒体账号或者群里吐槽自家孩子不成器、闹腾……
算不算通过网络侮辱、诽谤未成年人?
主要谈3点:
1.行为主体。这里的所有人,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等等未成年人的所有监护人。
法律对所有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侮辱诽谤等网络欺凌行为,实施无差别禁止。
父母通过网络侮辱诽谤自己孩子,也会被处罚。
2.行为特征。侮辱、诽谤等网络欺凌行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而不是普通意义上行为概念。
主要有两点:
一是具有明确目的性。目的就是要通过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
二是行为具有违法性。通过网络实施的侮辱诽谤行为,是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网络保护条例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达到犯罪标准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并且已经达到追究法律责任的标准。
3.告诉才处理。侮辱诽谤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监护人实施侮辱诽谤构成犯罪的,需要会被取消监护资格,再由新的监护人决定是否提起自诉。
另外,监护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但没有构成犯罪的,幼儿园和学校都可以进行批评教育。
按照条例53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由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监护人所在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依法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
看完这几点,对于开头的问题,你该有答案了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E法护未来#
发布于 河北
